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
康德的道德觀在政治上成立嗎?(99114241)

我看了哈佛正義課的影片,影片中有一篇提到康德的道德觀。
我對於康德的哲學思想沒有深究,只就我所看到的提出疑問。
我將我看到的康德思想簡化為以下三點,如有錯誤歡迎指正:
(一)康德認為,不應把人類當成手段,而是當成目的來看待。當人被用作手段時,人類只是工具。因此,即便是為了他人健康與幸福,也不該去利用他人。
(二)這是尊重個體及維護個體權利之所以重要的原因
(三)賦予行為意義的跟結果無關,而是動機。動機必須出自於道德指導,而不是出自於同情、利他主義、結果的利益導向。

在民主的時代,我們經常強調尊重個體及個體權利的重要性,但卻鮮少去釐清這種維護個體權利的思想從何而來。
這點很重要,因為,這就像鼓吹種族平等,提出的論據卻是「各人種的天資沒有差異」但是,萬一某天,事實證明人種確實在先天上有所優劣,身體或者智力,那麼種族平等的訴求就站不住腳了。
我們維護個人權利的論據是什麼,原因是什麼比結果應該更為重要才是。
但事實卻是,常常出現倒果為因的狀況。例如為了戰爭而要人民上戰場,這不就是把人當成了工具嗎?當國家要犧牲人民的性命時,就已經剝奪人民的權利了。

國家的宗旨若是在為謀求人民最大利益,那麼人民在這個前提之下已然已經成為工具(手段)而不是被當作目的來看待。因此,才會經常有剝奪人民權利的情形發生。

然而,不侵害人民權利的國家存在嗎?人民完全自由的社會還算是個國家嗎?
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那麼是否,當國家標榜尊重個體及維護個體權利,只是個虛假象徵罷了?

1 則留言:

  1. 好學、慎思、勤於筆耕等學者應有的素質都接近了,這是讓人印象深刻的表現。您提出的問題難以立即的答案,即使康德也要承認,以現狀否定他的學說,並不難,但有誰願意否定「把人當成目的」應當作政治生活的「無上命令」,有誰膽敢否定那是值得且應該追求的目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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